085 月
我校继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县委、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新教群办发(〔2014〕1号文件)和《新津县教育局下属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新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落实第一环节的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广泛听取意见。 5月7日下午5点半,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家长服务中心下的“阳光书屋”召开了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进行了3个半小时,校长、支部书记李恒利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