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签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需提供的签证申请文件:
1)为明学校培训中心国际交流部发放的《申请表》、《友好家庭申请表》。
2)护照:有效期在9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最后一页签名)及复印件3份。未办理护照的,请家长凭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工作时间大约一至二周。
3)父母单位证明:学生父母单位须分别出具工作证明信。该证明必须要用本单位正式的抬头纸(注有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打印并由有关领导签字盖章。证明信中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单位的对外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担任的职务;2009年全年的收入情况(包括工资、奖金、分红等全部收入);附上父母的工作名片。(我们将提供范本)
4)学生在读证明:就读学校须出具学生在读证明信,要求注明该生现所在年级、班级,并同意学生参加本活动。此证明要用学校正式的抬头纸(注有学校中、英文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打印、盖章及校长签字。(我们将提供范本)
5)资金证明:提供父母或学生名下的银行存折及资金证明原件,存款余额最好在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左右,有6个月以上存款历史最佳;提供家庭资产证明原件(如房产)。
6)学生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包括户口簿地址页及学生本人页和父母页,必须显示学生本人与其父母的关系,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请提供结婚证)。
7)照片: 6个月内美国签证照片2张(51mm*51cm白底)及电子版、1寸照片及近期家庭合影各2张。
备注:以上复印件必须以A4纸纵向复印;美国大使馆可能将视不同个案的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资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美国大使馆要求学生面试所产生的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联系电话:028-824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