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读”懂英国督导督学三大特色
★核心提示★
在很多人眼中,督导督学都被视为教育体系之外的“检查”、“监察”部门。然而,如何履行好督导督学职能、最大化地发挥其作用?本期,我们通过“读”一封来自英国教育标准局督导团写给英国牛津郡格鲁夫夫人公园小学学生们的信,来参考英国督导督学工作。信中的内容虽然简单,但是却能够让人透过文字“读”出英国督导督学制度下的三大教育特色。
亲爱的孩子们:
很高兴来到你们的学校,看到你们很享受你们现在的学习生活,我们十分开心。同时,我们要特别感谢那些与督导员谈话以及在操场上与我们积极交流的学生,谢谢你们!
你们就读于一所很棒的学校,棒到我们只能用“杰出”这个词来形容它。
我们特别喜欢:
你们举止优雅、乐于助人,并为他人着想;
在你们的老师和助教的共同努力下,你们当中大多数的学业是良好的或是非常优秀的;
你们的校长和他的团队让学校运转得如此顺利,并不断寻求新的方式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确保你们能够喜欢并且享受学习;
当你们离开六年级时,你们的英语和数学达到的水平高于全国范围内的其他大多数学校,这是事实;
我们希望教师们能够完成更具有挑战性的教学任务,也希望你们能够在所有的课堂中有更大的进步。我们更想看到,越来越多的学生们能够乐于和我们分享或谈论他们的学习。
祝贺你们超级棒的出勤率——请继续保持!
皇家督学 莫·罗伯茨
“以生为本”的督导理念“以生为本”的督导理念
这是一封以“尊重与共勉”为主题的亲切而又温馨的信,是一场心灵与心灵的真诚对话,督导团通过使用“很棒”、“杰出”这样的词语鼓励孩子,鼓励他们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并提出殷切的希望;同时“特别感谢”、“祝贺你们”这些词语的出现,使学生们被真正的放在了评价的中心,这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反馈方式,真正做到了英国督学督导的“以学生的教育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和特色。
英国这种“以生为本”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树立“以生为本”的督导评估目标。英国教育标准局对学校督导评估的目标非常明确:帮助学校总结成绩,找出不足,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实现每个学生发展的最大化增值。这种在教育增值理念指导下的督导评估很好地诠释了“以生为本”。在督导评估中,英国坚持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学校基础建设、教学研究等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的独到理念和目标就如引航灯,引导学校克服管理中的见物不见人、重政绩轻学生的思想。
建立“以生为本”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实施高效督导评估的主要依据。英国有全国统一的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其框架与重点十分注重“以生为本”。以英国对小学的督导为例,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学校的教育质量及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三个方面。其中,对于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分别从“学生的认知成果”、“学生的态度、价值观”以及“个人素养”来评价。
采用“以生为本”的评估方法。英国在具体的督导工作中十分注重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如观察分析法、座谈调查法、检查测验法等,通过多种方法全面收集、分析学校信息以便得出准确的评价结果。在督导过程中,督导团成员将大量的时间花在听课、观察学生、与学生交谈、抽查学生作业上,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这种多观察、多深入、多交流的评估方法使督导的评估结果更有效、更科学。
重视“以生为本”的评估反馈。撰写评估报告是综合性督导评估的重要环节。以英国《格鲁夫夫人公园小学督导报告》为例,报告中关于课程和教师教学活动的反馈详实而感性。如报告中提到“丰富启智的课程与学生的兴趣息息相关”、“教师一丝不苟地备课,备课考虑了如何让不同的学生接受挑战和支持”、“教师善于评估学生的进步,如果学生学习有困难,教师会毫不犹豫地再教一次或再次复习”、“特殊学生和残疾学生在课堂上享受了充分的支持”……可以说,这些反馈将“以生为本”的督学评估特色表现得淋漓尽致。
独立行使职能的“教育警察”
英国的督导督学制度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如今,英国政府在给予地方和教师很大的管理和专业自主权的同时,也在通过督学的作用施加政府对教育的影响,因此督学所发挥的教育监督评价作用是不能被忽视的,他们常常被形容为政府的“监督者”(watchdog)、“耳目”(ears and eyes of the government),甚至被比作“教育警察”(education policemen)。
为了保证督导督学工作的公平公正,使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督导评价的科学逻辑行使职权,英国通过几个方面来强调督学的专业自治:首先,督导督学在组织上独立于行政,不受到行政的影响。女王督学团(1992年改为教育标准局)与教育部是平行的部门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高级主任督学直接向教育和技能大臣负责,教育标准局是能单独行使职权的国家教育督导机构;其次,教育标准局做出判断和结论时不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提交的报告任何人(包括教育大臣)都不得更改;再次,在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全过程当中,不能有任何来自中央、地方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干预,强调督学的独立性,在督导过程中和督导报告的撰写和处理上不受行政的干预,以确保督导报告的独立性和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权力;最后,在进行全面正式督导时,不能参与本地区学校的督导工作,必须跨区进行,以保证督导的客观与公正。
行政性权威和专业化权威
英国政府通过赋予督学行政性权威和提高督学专业化权威两种方法来保障督学能够顺利有效地行使其职能。
在赋予督学行政性权威方面,英国政府通过三种权力来强化:一是进入和使被督导者配合的权力。具体说来,即督学具有进入各种相关教育机构的权力,并且政府从法律上授予这种权力,这就意味着被督导机构有义务接受督学的监督,配合督学的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督学具有访谈、听课、观察或了解与学校管理和教学有关的任何活动权力。二是与督导结果相关的权力。督导机构评价的职能赋予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自己的标准和程序,以此对教育机构的成败做出终结性判断的权力。三是影响决策的权力。主要指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和重大问题的讨论,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英国在强调教育规划的时候,在科教部内成立了计划处、政策处,其中的重要会议和决策过程都要有高级主任督学参加。
在提高督学的专业化权威方面,英国始终坚持建设和打造督导队伍的高度专业性,而这种高度的专业性正是英国督学能够获得崇高威望的核心所在。为此,英国对督学的招聘和进入提出了严格的高标准要求,除了学历、教育经验之外,还要求督学必须要了解国家政策,是某一个学段、教育领域或问题的专家,并采取督学见习制度和导师制度,只有由经验丰富的督学作为导师进行一个时期的严格培训后,才能成为正式的督学。
文/王璐(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王泽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